武当山道教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武当山道教学院二○一一年招生简章
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宗函(2010)492号]批准,根据武当山道教学院办学的指示精神和《武当山道教学院办学章程》的有关规定,我院定于2010年冬招收“宫观管理专业”大专班。现将招生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名额:乾道40人。
二、招生条件:
1、面向全国道教徒,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个维护”的基本原则;
2、有志于从事道教事业,出家或在宫观从事教务活动一年以上;
3、能熟练念诵早晚功课经;
4、信仰虔诚、品行端正、道装整齐,全真必须满发;
5、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表面抗原阴性,无其它传染病、慢性病和残疾;
6、年龄20周岁至3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招生时间 :
定于2010年12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现我院已将《招生通知》及《招生简章》发至全国各省道教协会。
四、学制:
三年制大专。为确保招生和培养质量,第一学期为试读期。试读期间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品德修养和健康等不合格者,将被退回原推荐宫观,本院只发学习证明。
五、招生办法与报名手续:
1、本人自愿,当地道教组织或所在宫观推荐,地方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
2、被推荐人员应交县(市)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材料及肝功和表面抗原检查结果,填写《武当山道教学院2008年招生登记表》一份(由我院印发,后附)和一寸免冠半身照片四张。以上材料请在经县(市)宗教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于2010年11月底以前报至我院(尚未成立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的地方,请省级宗教事务部门代转我院)。
3、我院对各地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向通过审核人员下发考试通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4、推荐人员按我院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费用由推荐宫观负责或自理)。我院根据择优录取和适当照顾地区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并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
六、课程设置:
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文化课、专业课,其比例原则上为1:2:7。总计2500课时左右。
七、学生待遇:
1、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由原宫观负担;
2、学生入学时路费由原宫观负责或自理,毕业后回去路费由我院发给。
八、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三门:时事政治、文化知识和道教知识;
文化知识内容以初、高中语文、历史为主;时事政策以时事政治、宗教法规政策等为主;道教知识以早晚功课经、道教常识、道教史为主。
九、毕业分配:
1、学生经过三年学习,各门功课考试合格,由我院发给毕业证书,教内承认大专学历。
2、学生毕业后,仍回原推荐宫观;政治思想素质、考试成绩、道德品行表现优秀者,如条件允许,可继续深造。
十、注意事项:
1、被录取的学生不迁户口;
2、学生学习期间,全真派、正一派均必须保持道教仪范;
3、学生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学生守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学院地点:
武当山道教学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丹赵路净乐宫旁)。
联系电话:武当山道教学院教务处 0719 -5252801
0719 -5252202
传真 :0719 -5252911
雷金学 13907287663
武当山道教学院
2010年6月10日
上一页:武当山道教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下一页:武当山道教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