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道教学院优秀学员奖学金和单项奖的评选规定
武当山道教学院优秀学员奖学金和单项奖的评选规定
为了贯彻我院的办学方针,培养爱国爱教的合格道教人才,鼓励学员在道德修养、学习、身体锻炼及生活诸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我院实行优秀学员、奖学金和单项奖的评选制度,现将评选标准与办法规定如下:
(一)优秀学员
1、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政策法令,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
(2)信仰虔诚,学习刻苦认真,各科成绩优良。
(3)积极锻炼身体,身体健康。
(4)尊敬师长,善于团结同学,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5)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期间没有任何纪律处分。
2、评选办法
(1)召开院办公会议,研究优秀学员的评定措施,确定侯选人数等问题;然后召开班委会和班会,传达贯彻院办公会精神。
(2)各小组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全班范围内的侯选人名单。
(3)根据各小组提出的侯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主要依据,经院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全班学员投票的侯选人。
(4)全班学员对确定的侯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以得票数较多者确定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评定一次。
(二)奖学金
1、评定标准
(1)奖学金的获得者首先是优秀学员。
(2)各科成绩一般在85分以上,特殊情况可以有一门成绩低于85分,但不得低于60分。
(3)不得有补考科目。
2、评定办法
(1)由班主任、班委会根据评定标准确定人选。
(2)教务处对确定的人选进行成绩审核,报院办公会审批后公布。
(3)每学年评定一次。
(三)单项奖
1、评定标准
(1)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
(2)在出勤、学习(指一门或几门科目)见习、实习、班级工作、劳动及抢险救灾等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评选办法:相同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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